蟹逅澎湖金蝦趴 食譜募集活動

已於 2020/10/20 結束

蟹逅澎湖金蝦趴 食譜募集活動

最強蝦蟹料理王!澎湖飯店住宿券等你拿

大啖新鮮肥美的蝦蟹,絕對是這微涼的秋天裡,可以大大提升幸福感的事情之一啦~澎湖天然潔淨無污染的海洋資源,孕育出本地人以及國內外遊客都讚不絕口的豐富新鮮海產,尤其進入蝦蟹的盛產季節,怎麼能夠不嚐嚐澎湖的野生大明蝦與石蟹呢!快來報名成為「澎湖野生大明蝦」或「澎湖野生石蟹」之體驗員,並大展您的好手藝、分享最自豪的蝦蟹料理食譜,就有機會抽中萬元澎湖豪華飯店住宿券,以及享用蝦蟹海味饗宴等好禮喔!

已參賽食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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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野生大明蝦/澎湖野生石蟹」食譜募集活動

活動日期:

  • 體驗員報名期間:2020 年 09 月 17 日 - 09 月 23 日 23:59
  • 體驗員錄取通知:2020 年 09 月 28 日 前(詳見注意事項)
  • 體驗品寄送日期:2020 年 10 月 07 日 前
  • 食譜投稿截止:2020 年 10 月 20 日 23:59
  • 得獎名單公佈:2020 年 10 月 29 日
  • 獎品寄出日期:2020 年 11 月 15 日 前

產品特點:

「澎湖野生大明蝦」

  • 澎湖海域為沙質海底,水質清澈。在澎湖成長的野生明蝦,肉質Q彈脆口鮮甜,咀嚼後極富彈性。
  • 頭與背部有豐富蝦膏,風味濃郁。
  • 為日本人所喜愛,又稱日本對蝦,口感絕對不輸野生龍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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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野生石蟹」

  • 老饕最愛的澎湖螃蟹之一,甲厚實堅硬並呈顆粒狀突起,表面像石頭般粗糙。
  • 在堅硬甲殼下,藏著絲絲分明、飽滿紮實,肉質 Q 彈有嚼勁的蟹肉。
  • 活體現撈鮮凍,保存原有鮮味風味濃郁鮮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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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說明:

  • 本活動入選之體驗員,填寫線上活動同意書,並上傳身分證正、反面照片後,將可體驗「澎湖野生大明蝦 600g/乙盒」或「澎湖野生石蟹 2kg/乙盒」,體驗產品將由主辦單位分配,恕無法指定品項。
  • 錄取之體驗員,請於體驗產品期間,使用體驗產品撰寫符合食譜投稿規範之圖文食譜內容,發佈至個人愛料理帳號,並於期限內至主辦單位提供之連結進行投稿,完成投稿程序。(請參閱下方投稿流程)
  • 食譜投稿規範:
    1. 依指定體驗產品,上傳食譜。
    2. 食譜須包含 至少 4 張 步驟照片、食譜總字數 至少 150 字
    3. 至少於 1 張 步驟照片中,露出指定體驗產品「澎湖野生大明蝦」或「澎湖野生石蟹」。
    4. 「食材」欄位,寫上指定體驗產品之完整名稱「澎湖野生大明蝦」或「澎湖野生石蟹」。
    5. 完成投稿參賽後,將不得編輯與刪除食譜,請務必事先確認好投稿內容唷!
    6. 上傳內容禁止節錄、抄襲其他網站或他人圖文、影像及影音資料。
  • 投稿數量無上限,歡迎各位體驗員使用收到的指定產品踴躍投稿符合撰寫規範之食譜,增加獲獎機會!
  • 報名期間請務必遵守時程規範,並填寫正確聯絡資訊。得獎名單將於本活動頁公布,並將以 E-mail 告知得獎者。如因無法聯繫等其他原由,導致主辦單位未於時限內收到活動同意書/領獎單者,視同放棄活動參與/領獎資格,主辦單位將不另行通知。如有相關問題,請於期限內與主辦單位聯繫,以利協助處理。

投稿流程:

  1. 點選主辦單位提供之投稿連結。
  2. 以主辦單位分配之體驗品,選擇分類主題,並勾選要參賽此分類的食譜。
  3. 填寫報名資料。
  4. 同意活動條款。
  5. 「完成報名」後,分享為自己衝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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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獎項:

🎁 最強蝦蟹料理王獎:【recolte 日本麗克特】Home BBQ(電燒烤盤 貴族紅)

  • 價值 NT$4,990,共 8 名。
  • 依下方評選標準,評選出「澎湖野生大明蝦」優選食譜之作者 4 名、「澎湖野生石蟹」優選食譜之作者 4 名,即可獲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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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獎名單:
皇鵝娘的御茶膳房 - 蒜蓉粉絲豆腐蒸明蝦
貓兒食堂 - 韓式l蔬菜明蝦金元寶
🎈波波小姐的廚房 - 黃金蝴蝶明蝦
KOKO好食光 - 歐風油醋醃蝦仁(澎湖野生大明蝦)
庫克貓 - 避風塘炒蟹(蒜酥蟹)下酒好菜
潔西卡的美味筆記 - 石蟹上海菜飯 /澎湖野生石蟹
Justina 賈斯汀娜 - 秋蟹正飽滿🍄石蟹松茸飯、螃蟹文蛤石狩鍋
瑞珊王 - 澎湖野生石蟹佐米糕

🎉 萬元好禮加碼抽!
【澎湖福朋喜來登酒店 - 菊島大使套房平日招待券(含早餐),共 1 張】&【聚味軒海鮮中餐廳 - 500 元現金折抵券 ,共 4 張】

  • 獎品總價值 $45,800,共 1 名。
  • 投稿內容符合「食譜投稿規範」,且同一體驗產品食譜滿 2 篇 以上之體驗員,即符合抽獎資格!

「澎湖福朋喜來登酒店 - 菊島大使套房」
超過35坪的菊島大使套房,擁有俯瞰馬公第三漁港港景最美的位置。全酒店最完備的客房設備與空間,舒適特大床臥室、起居室與用餐空間,享受品味休閒度假的閒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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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味軒海鮮中餐廳」
網羅澎湖當地鮮美海鮮及各類中華料理,主廚運用創意巧思,保留食材原始的天然及純粹。餐廳採明亮落地窗設計,將馬公第三漁港風情盡收眼底,同時滿足視覺饗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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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標準:

  • 主題切合性 30%:
    分享符合指定投稿主題「澎湖野生大明蝦」或「澎湖野生石蟹」之食譜,且符合食譜投稿規範。
  • 步驟完整性 20%:
    作法完整,能清楚明白料理方式;詳列食材、調味料份量,避免使用「適量」或「少許」等描述模糊的詞彙;所有食材、調味料,完整呈現於步驟照片裡。
  • 視覺豐富性 20%:
    步驟照片拍攝用心、不模糊,擺盤精美。
  • 料理創意性 20%:
    食譜發想富有創意、出人預料、料理方式富有巧思。
  • 人氣吸引性 10%:
    料理吸引眾人關注,以活動報名完成後累積之觀看數、按讚數、收藏數、跟著做次數,作為評選依據(將認明食譜 ID 進行計算)。
  • 主辦單位將保有最終獲獎決定權。

人氣吸引性,評選標準範例:
食譜募集體驗活動於 10 月 07 日開始,若小蝦於 10 月 09 日發表食譜,於當天(10 月 09 日)完成活動報名程序。則相關評選分數計算,將於 10 月 09 日成功完成報名後,才開始計算。(10 月 09 日完成活動報名前,累積之觀看數、按讚數、收藏數、跟著做次數,將不列入評選依據。)

注意事項:

  1. 報名成功不代表成為本活動體驗員,主辦單位將會寄送信件通知入選的體驗員,若未入選則不另行通知,敬請⾒諒。
  2. 參加作品須符合本次活動辦法要求,未符合者失去得獎資格,所有評選標準將由活動報名完成後開始進行計算。
  3. 本活動僅限台澎金馬地區居⺠參加,本活動獎品無法寄送海外,敬請⾒諒。
  4. 完成食譜之報名投稿後,即不可編輯或刪除參賽食譜。
  5. 參加者所提供個⼈資料,主辦單位視為參加者書⾯同意蒐集及利⽤其個⼈資料以作為抽獎、領獎、寄發中獎通知、向主管機關申報稅務資料及主辦單位寄發相關資訊使用。
  6. 此次活動入選之體驗員,將可體驗「澎湖野生大明蝦 600g/乙盒」或「澎湖野生石蟹 2kg/乙盒」,體驗產品將由主辦單位指定分配。獲得體驗資格者,需於活動規定期限內回傳符合規範之食譜,並將有機會帶回精美好禮。若未於期限內回傳者,將可能影響未來於愛料理參與相關體驗活動之資格。
  7. 本活動以公平為原則,為避免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意圖混淆影響比賽結果、違反活動公平性之行為發生,經主辦單位發現或是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將立即取消得獎資格,並請求返還已領取之獎品或獎金。
  8. 參加者不得抄襲、拷貝、複製他人作品,所投稿之稿件需為原創且未經公開的著作,若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第三人檢舉參賽者有疑似侵害他人著作權之行為,或違反法令或善良風俗之事,如有違反之虞主辦單位得立即移除相關內容,並取消抽獎及得獎資格,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請求返還已領取之獎品或獎金,如因此衍生法律爭議,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涉。
  9. 所有參加者於包括但不限於因參加本活動所提供文字、文章、圖像、相關圖片、個人肖像及姓名權等,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包括但不限於電子或紙本之形式),主辦單位將視為其同意主辦單位或其所授權之第三人得使用其作品於網路、電子、報章雜誌等媒體。
  10. 本活動主辦單位就所有參加者,保有資格審查之權利;若經審查後,資格不符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
  11. 所有參加作品,參加者同意著作財產權屬主辦單位所有,並且不會對主辦單位及其所授權之第三人主張著作人格權。
  12. 所有參加作品,參加者同意主辦單位得不限時間、地點、次數,依法重製、公開發表、 展覽、編輯、發行、宣傳、編印、公開傳輸及再授權第三人等權利。
  13. 得獎⼈需依據得獎通知函中指定之⽅式,在領獎期限內回覆,以便領取獎項。若未提供主辦單位要求之資料或超過領獎期限等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發生時,則視同得獎人⾃動放棄得獎資格。獎品預計在得獎公告並收到領獎單回填後,於指定日期陸續寄出。
  14.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者,需繳交⾝分證影本,開立扣繳憑單。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者,將由主辦單位代扣 10% 中獎所得稅 (外籍人士須扣繳 20%),中獎者應先繳納稅款後,始可領獎。
  15. 獎品皆為全新正品,唯寄送過程可能會因物流處理造成外盒些微損毀,敬請見諒。
  16. 得獎⼈需依據得獎通知函中指定之⽅式,在領獎期限內回覆,以便領取獎項。若未提供主辦單位要求之資料或超過領獎期限等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發生時,則視同得獎人⾃動放棄得獎資格。獎品預計在得獎公告並收到領獎單回填後,於指定日期陸續寄出。
  17. 得獎⼈不得要求兌換為等值商品或現金,亦不得轉讓得獎資格;主辦單位如遇產品缺貨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得變更為等值獎項,或替換等值商品。
  18. 活動獎品係為無償取得,主辦單位不受消費者保護法規範。
  19. 主辦單位保留對本活動網站、活動規則、獎項、抽獎時間及得獎公布的修改權利,修改後不再另行通知。
  20. 參與評選人員及其一等親眷屬無獲獎資格。
  21. 如有其他未盡事宜,則以主辦單位最終公告之說明為準,或補充於得獎通知函。
  22. 補助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主辦單位:澎湖縣政府、愛料理/承辦單位:澎湖縣政府農漁局/合作單位:澎湖福朋喜來登酒店。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聯繫: [email protected]